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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拟调整市内户籍迁移管理办法
    户口管理有望告别“一市两制”


    2008年7月25日

        本报讯 特区内外、全市各个行政区之间迁移户口将不再是一件难事。据悉,市政协委员邓清辉、杨一平在今年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建议的提案,日前得到市发改局的初步答复。答复透露,我市拟调整市内户籍迁移的管理办法,废除以往“一市两制”的管理体制,《深圳市户籍迁移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如获通过预计将在今年10月左右正式施行。
        据了解,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均已完成了“农村城市化”改革,原有的农村人口已全部转为深圳市居民。目前,我市人才引进的标准、招调技术工人的条件及办理程序、社会养老保险等已经实现全市统一管理。但是,全市六区之间的人员流动仍维持传统的做法,一些市民因房产属地变更、解决夫妻分居或小孩随迁等原因需要迁移户籍时仍受到诸多的限制,办理手续繁琐、等待时间长,市民意见颇多。
        市发改局在答复中说,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发改局会同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了调研,认为在我市已全面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大环境下,劳动用工、人才引进、社会养老保障等已实现了全市统一,目前有必要调整我市市内户籍迁移的管理办法,废除以往“一市两制”的管理体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户籍一体化管理。只要符合国家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不论是特区内四个区的户籍人员,还是宝安、龙岗两区的居民,均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答复认为,这种调整对逐步消除特区内外居民的心理隔阂,真正体现服务型政府的务实精神,推进城市一体化管理,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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