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林)
2008年7月23日
目前正值暑假,酷热难耐。记者昨日得知三名本该度过一个快乐暑假的学生,却意外溺水,永远地告别了学校和亲人:两名年仅12岁的小学生日前在宝安区大浪街道石凹社区石凹水库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无独有偶,一名在盐田区荔景山庄生态园打暑期工的高三学生日前到大鱼塘游泳时也溺水身亡。怪了,每到暑假,学生溺水事故频频发生,令人惋惜!溺水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暑假学生安全工作不能放松。 近年来,溺水死亡已成为暑假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溺水悲剧的出现,从现象上看,缘于学生的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管护,然而每年学生溺水事故频频发生,且很多溺水者是成年的大学生,这一个侧面表明,家庭、学校对于学生生存能力的培养是不够的,溺水事故频发给我们的“生存教育”敲响了警钟。 眼下,中小学生正在轻松愉快地度假,许多学生尤其是外来工子女缺乏家长管护,如果不把这些孩子尽早纳入学校、家庭和政府部门等各方共同织成的管护网络,各种安全隐患就时时伴随着这些儿童。 按常理,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主要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请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多操一份心。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对孩子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孩子下河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不经家长允许,孩子不得单独外出或结伴出行;在无把握的情况下,不要下水救人,而是要迅速呼救;对孩子可独立支配的时间和空间作适当限制,孩子上网的时段要控制在家长下班后;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出行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安全重要就剥夺暑假给孩子带来的快乐,把孩子整天锁在屋里或限定在固定的空间,而是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让孩子得到本应属于他们的休息和娱乐,让孩子适当参加劳动和锻炼,要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比如,经常带孩子下河游泳或开展其他户外活动;买课外读物,让孩子能够在家里开心度假等。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暑假前就发出通知,提醒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放假期间要注意校外游泳安全。这种提前防范的做法值得提倡。
|
|
|
|
|
 |
|
|
|
本期首页
需要Acrobat Reader浏览器支持,
下载相关软件:(5.0版
6.0版)
|
|
 |
网站标志:
|
 |
| |
|
|
 |
|
|
|
常用网址 |
|
|
|
|
|
|
|
常用软件 |
|
|
|
|
购物网址 |
|
|
|
|
|
音乐网址 |
|
|
|
|
|
游戏 |
|
|
|
|
|
Flash动画 |
|
|
|
|
|
|
| |
|